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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/27/16

當年老了一定要有自己的屋子和錢 (蒂娜) (06/27/16)

看了以下的視頻後心中有無限的感概,雖説水是往下流,父母親疼愛子女是與生俱來的天性,而孩子會否孝順則是是乎其個人品德良心。

所以又有一句話形容年老的婦女:吃丈夫香香,吃兒子淡淡,即丈夫在世給自己吃的是好吃的東西,而丈夫不在了,吃兒子的則是劣質的,不合乎口味的食物。

古往今來孝順父母的不是沒有,而不孝的子孫更是罄竹難書。如果我要把我所遇到的,聽到的,被不孝子孫騙財後置之不理的例子寫下, 相信不知有多少篇真實例子可以書㝍。

最典型的是, 很多疼愛孩子、受兒子慫恿, 而把自己屋子賣掉, 把錢全給孩子, 本以為從此可以安枕無憂過著兒孫圍繞身邊的安逸生活, 誰知錢一到手, 兒子買新屋後, 立即駆趕老人,使老人頓失所依:要靠社區或者教會幫忙才不致流浪街頭。

還有認識的一個中年婦女,丈夫死後住在一間很舒適的二層大屋,有一兒一女,女兒去了英國結婚,而兒子則因工作搬去城里居住。在英國的女兒就慫恿母親賣屋把所得款項交給她保管兼投資。母親一時心軟, 經不起心愛女兒一再要求, 就賣了屋子。全部錢交給女兒自己才租屋住。交錢容易拿錢難,有時想去旅行想與女兒拿個二三千元, 也要被女兒再三叼念, 才免強拿到一點點。也許賣屋時, 沒有和兒子商量,這幾年兒子不再與他見面。現在的她, 想起兒子就流淚。再加上是租別人的房間,因此每當別人買房子, 他就要再次覓屋搬走。幾年內搬家數次,真是苦不堪言。

唉!這樣的例子真是太多了,因此我們居住的卡市, 有一個可供行人閒坐聊天的大廣場,被人們戲稱:申訢廣埸。每天都有很多老人們, 由四面八方而來互相傾訢兒孫們的不孝,悔不當初, 不該把住房賣掉, 把所有錢財奉獻,以致如今要仰人鼻息, 受盡委屈地過活。又告誡一些尚未上當受騙的老人,一定要在死後才能過手給孩子們,否則就會遭遇到他們的例子。

我聽了,見了這庅多的實例後,心中有所領悟。正如那些遭遇受騙的老人們所說:兒子好也要媳婦好,女兒好也要女婿好,否則一切全是白搭。總而言之,自己有錢在手,有屋定居,地主公是自己的,一切由自己做主不用仰人鼻息。因為怕你死後不留遣産, 故兒孫也不敢看不起你而待慢你。一切掌握在手就能很輕鬆自在地過活,想去那就去那,不用像上述老太要用一點錢, 都要被女兒叼念不休……在看了以下的視頻後,一句話,當年老了一定要有自己的屋子,有錢傍身, 才能過上安穩的生活。切記切記! Tina

天打雷劈的一家人,畜 生! : http://mp.weixin.qq.com/s?__biz=MzIwMTc2MjY1Mw==&mid=2247483759&idx=1&sn=f08e51298bf3fc8ccd630891b05fb7ae&scene=1&s



2 comments:

  1. 為什麼要謀父母,主要是因為有東西可以被謀,自私心與生俱來,據為己有自然順理成章,對於新一代人結婚後更加明顯,他們對家庭的定義徹底改變,自我孤立,爹娘早就已經被擋在門外,幫助他們可是你自己自願的,感恩只是一刻,然後置之腦後,這種趨勢,有人歸咎於父母沒有感情聯繫,不懂得體諒他們,其實根本沒啥關係,他們身邊朋友的影響才是最深遠的,二十多年的共同生活,居然才開始道不是,唉!要變時隨時會變,我們註定是夾心的最後一代。
    謝謝此感文的提醒,前車之覆,後車之鑒,為了安全著想,遺囑立好,把東西傍身比較好。木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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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有人說,我們是最後一代知道要孝順父母,尊敬長輩的。可不是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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